央行:換屋族協處期 自申請日起算 維持18個月的彈性
央行業務局局長謝鳳瑛4日表示,「第一戶」換屋族房貸協處措施,自2025年9月開始「協處期」由12個月延長至18個月,此一協處措施依然延續,如果民衆在今年3月才向銀行申請「換屋協處」,依然有18個月的換屋彈性。
央行在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針對換屋族設有切結機制,允許在一定條件下以第一戶貸款方式承作,亦使部分非典型首購族羣納入統計範疇。央行在2024年9月20日實施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中,對有房無貸,以及尚有房貸等兩大類民衆,想換屋自住時,只要籤切結一年內賣屋,就視爲「首購」,不受貸款成數、寬限期等限制。一旦這一年期限內舊屋沒賣掉,就得面臨取消寬限期、房貸成數壓低、利率拉高等「懲處」,讓換屋族資金壓力大增。之後在2025年9月再宣佈協處措施,將籤切結賣屋時響再拉長半年。
若是2024年9月向銀行申請換屋適用首購的民衆,在今年3月剛好屆期。由於該協處機制本質屬於銀行與貸款人之間的契約安排,過去調查亦顯示,多數換屋族可於1至12個月內完成房產處分與貸款調整,未結案的少數個案,將回歸由銀行依個別情況審慎評估處理。
若是2025年9月申請的案件,到今年(2026年)3月雖已達8個月,仍依新規享有18個月期限,也就是還有10個月的換屋彈性期。
換言之,對於已約定18個月到期的換屋貸款案件,是否再延長取決於銀行的個案評估;例如申請人已確定掛售且將暨有款項入帳,銀行可能考慮延長,若無特殊情況或未展現處理誠意,銀行可能仍依原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