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殺律師 暴力女至少判2年2月

臺中市46歲林女嚴重挑釁司法體系,依傷害罪判刑1年2月、恐嚇罪判刑1年。圖爲3月開庭時,林女竟在法院走廊當衆打人。(民衆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46歲林姓女子因與胞弟陷入爭產訴訟,竟將怨氣遷怒於胞弟聘請的兩位女律師,先在街頭對傅姓女律師潑液、扯發,又在法庭公然恐嚇聶姓女律師要進行「殺人直播」;臺中地方法院21日審結,認定林女嚴重挑釁司法體系,依傷害罪判刑1年2月、恐嚇罪判刑1年。林女3月在臺中地院走廊掌摑聲援女律師的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被依傷害等5罪起訴案,中院今(22)日將開庭審理。

昨日到庭聽判的吳中和表示,傷害罪刑度相較求處的2年6月,相對偏輕;恐嚇罪判1年屬中度刑期,較能接受。至於林女兩罪要關多久,合議庭表示,待她的官司全部確定後,再由檢察官聲請定執行刑度。

這起震驚法界的連環攻擊律師案,起因林女不滿胞弟委任律師主張權益。判決指出,林女於民國113年11月傍晚,在臺灣大道公車站牌偶遇胞弟的一審代理人傅姓女律師,竟在衆目睽睽下朝傅女潑灑不明液體,隨後一路尾隨追進服飾店,瘋狂拉扯對方頭髮及手臂,導致女律師跌倒受傷、驚恐萬分。

林女去年6月於臺中高分院出庭時,見到胞弟二審代理人聶姓女律師,竟離開被告席逼近對方,儘管法官多次喝斥要求回座,她仍瘋狂辱罵對方爲「法律系敗類、詐騙集團」,更以涉及女性下體的穢語進行羞辱,還當衆恫嚇:「我真的快要殺人、這就是殺人直播,殺給你看」,使受害律師深陷恐懼。

林女不僅攻擊對造律師,更將矛頭指向聲援律師會員的臺中律師公會幹部。今年2月出庭時,她無視禁令在法庭上偷拍旁聽的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與秘書長侯珮琪,並揚言殺害。

今年3月17日,林女更在法院走廊,公然對身穿法袍的吳中和狠摑一記耳光,並在網路平臺留言威脅殺害立委與律師,種種囂張行徑讓檢方認定她法治觀念極度偏差,完全不把司法公權力放在眼裡,3月20日將其聲押獲准,3月30日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誹謗及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5罪起訴。

臺中地院昨日針對林女傷害恐嚇2名女律師案宣判,合議庭在判決書中指出,林女與律師素不相識,律師僅是履行職務,林女卻僅因訟爭不滿便遷怒施暴,行爲非但侵害特定人,更使律師羣體執行職務蒙上陰影,堪稱對司法體系的嚴重挑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