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男欠罰單60萬 保時捷愛車「保養廠內被扣」!立馬分期付清

▲北市彭男開保時捷欠繳罰單與停車費等共約60萬元,被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追到保養廠扣車,終於態度軟化願分期還清。(圖/臺北分署提供)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彭姓男子開着保時捷四處違規,積欠罰單等費用共約60萬元,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後,日前在保養廠內當場查扣這輛送修的保時捷,彭男趕來允諾分2期還清欠款、並先付第1期27萬元,得以領回擋風玻璃貼着封條的愛車,臺北分署同步在車籍註記查封,彰顯鍥而不捨、維護國家債權的決心。

據悉,在夜店工作的彭男,滯納交通違規罰鍰、停車費與高速公路通行費共80多萬元,臺北分署多次查扣他的存款抵繳,並催促彭男處理,仍欠約60萬元,因而將彭男列入「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持續追查財產動向,日前獲悉彭男名下1輛保時捷送修。

▲彭男的保時捷愛車前擋風玻璃被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貼上封條。(圖/臺北分署提供)

臺北分署確認彭男就是開着這輛保時捷四處違規,立刻趕往保養廠,當場在這輛車的前擋風玻璃貼封條查封,彭男接獲通知到場,見臺北分署執行動作迅速確實,終於態度軟化願還錢,允諾分2期付清,並先付第1期27萬元,臺北分署同意彭男領回車子代保管,同時在該車車籍註記被查封中、不準辦理異動,待彭男付清後再解封。

臺北分署強調,對於欠繳交通違規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案件,將持續秉持鍥而不捨精神,運用查封、扣押及其他法定執行措施,權利追查義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維護國家債權及社會公平正義,呼籲民衆若有此類欠款,應依限繳納或及早連繫執行機關處理,以免遭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