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赴紐西蘭讀書工作!公所催3次拒回國...遭判刑再罰10萬

▲彰化縣一名役男滯留海外不回國服役遭判刑及繳罰金。(示意圖/翻攝中華民國陸軍臉書)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役男前往紐西蘭求學及工作,於屆滿服兵役最高年齡前出境,經公所三度催告返國接受徵兵檢查,仍滯留海外不歸,遭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直到法院審理時,他才表示已訂好返臺機票,遭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判決指出,該名役男經覈准出境就學,於112年12月31日已屆出境就學最高年齡,依法應返國履行兵役。爲繼續在紐西蘭求學及工作,出境後並未返國。

彰化市公所先後於113年4月發函催告3個月內返國、同年10月及114年4月發函通知返國接受徵兵檢查,相關公文分別由其家人代收,該名役男均未依期限到場滯留海外,意圖避免徵兵處理,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彰化縣政府因此函送偵辦。

檢方傳喚該名役男未到庭,家人證稱「他明知要返國服兵役,但要在紐西蘭唸書、工作,就沒有返國。」因此建請法院審酌,被告役男年齡已28歲,且未服兵役,並以兩岸情勢緊張、若役男皆拒服兵役將嚴重危害國安爲由,建請從重量刑。

法院審理時,役男具狀表示願意認罪,並稱已訂好返臺機票,將依法服兵役。法官審酌後認爲,該名役男已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表達返國服役意願,宣告緩刑3年,以暫不執行爲適當。並諭知須於判決確定翌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