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幣用途再放寬 北市議員盼U幣制度升級

(臺北市體育局提供)

爲推動全民運動並帶動運動產業發展,運動部推出「運動幣」政策,除開放民衆折抵門票費用外,今年更新增「添裝備」項目,民衆可用來購買運動服裝等。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指出,臺北市體育局的運動平臺累積點數「U幣」,多僅限於折抵場館入場費或轉換爲悠遊卡儲值金,建議可參考運動幣制度擴大使用彈性。體育局長遊竹萍17日表示,會再精進使用範圍。

運動部自今年起推行「運動幣」政策,開放提供「做運動」、「看比賽」、「添裝備」的運動服務業者成爲合作店家,其中「做運動」與「看比賽」的使用範圍,除了能讓民衆折抵運動場館入場費、課程費、會員費等,也能折抵各類運動賽事門票,還能用於球隊應援商品,兩者皆可全額抵用500元;「添裝備」類別則開放每人最高抵用200元,可用於購買運動服裝、運動鞋等。

陳重文指出,體育局的「U幣」折抵範圍,雖然涵蓋運動及生活類,包括折抵場地、購買運動課程,也可轉換成悠遊卡儲值金,但市民除了入場或課程費用,也有在場館內購買毛巾、泳帽等配件的需求,或於觀賞職業運動時購買應援服飾、加油道具等。

陳重文說,相較於運動幣U幣使用範圍相對侷限,已不符現行多元運動消費型態,建議體育局擴大可使用項目範圍,以提升市民參與意願、強化政策成效。

遊竹萍表示,U幣轉換成悠遊卡儲值金的功能,讓市民能前往便利商店或其他商家購買各類用品,功能一出迴響熱烈,未來會依照民衆實際使用狀況,再精進使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