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被關卻未執行 盼解決司法人力困境
司改會2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法務部儘速緩解司法過勞的現象。(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延誤刑罰侵害權利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表示,113年司改會接獲民衆施君陳情,施君因詐騙在108年經臺中高院判處3年10個月,但113年施君才收到執行通知,且期間他多次向臺中高院與地檢確認,卻都沒有迴音,直到他結婚生女、人生想重新開始後才宣佈執行,雖然犯罪有錯在先,但如此延誤執行,已經嚴重侵害民衆權益。
林永頌強調,臺中地檢經監察院調查才承認錯誤,但對於相關人員疏失卻視而不見。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是資料科書記官未辦理分案,還有檢察官未啓動程序,以及當時的檢察長有指揮監督不周責任。
他說,並不是要對特定人士究責,希望法務部能更重視結構上的過勞問題,同時建立覆核機制,確保判決能真正落實。
非核心業務AI分擔
律師白禮維表示,除了法官與檢察官以外,書記官、法官助理與檢察官助理的負擔也相當重,尤其書記官除了案件處理、筆錄以外,還要接律師與基層民衆的陳情電話,若相關非書記官核心的業務可以改由AI助理分擔,可以減少這種「應執行但未執行」的狀況。
曾擔任書記官的律師吳蔚宸舉例說,由於判決的公文需要許多長官蓋章,但有能基層後來發現有部分手續沒有做好,但因爲擔心連帶責任的關係,反而造成錯誤要拖很久才能糾正,甚至就無法改進。
希望未來可以建立即時通報可以減緩究責的機制,讓基層有除錯的誘因,反而更能保障民衆的權益。
每年1萬案件負擔重
司改會呼籲法務部儘速緩解司法過勞的現象,包括增加緩起訴誘因、減少書記官負擔、增加基層參與機制等。以臺中地檢署爲例,每日的分案量平均約181件,檢察官每年平均要處理8千到1萬件案件,新北與桃園等地的檢查署也有大量案件堆積,司法過勞的議題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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