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用浴室起衝突 越籍移工持刀刺傷同鄉判刑6年
黎姓越南移工指控在浴室洗澡時,被要用浴室的同鄉罵三字經,他憤而持水果刀砍傷對方,臺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黎姓越南移工與同鄉阿海(均譯音),同在臺南一家工廠工作及同住宿舍,民國114年5月間黎男與阿海爲了使用浴室的問題,黎指控阿海罵他三字經,竟情緒失控,拿水果刀刺傷阿海左胸、右頸與下巴,造成肺部撕裂傷等差點喪命,幸經醫院搶救倖免於難。臺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黎男6年徒刑,確定執行後須驅逐出境。
檢方起訴指出,114年5月29日上午9點許,黎男在宿舍2樓浴室洗澡,阿海想洗頭,敲了浴室門,兩人疑發生口角,阿海即下樓吃早餐;黎男隔15分鐘洗完澡後,突然從2樓拿1把水果刀下到1樓,找阿海理論,阿海見黎男拿着水果刀,即起身站立,不料,黎男竟持刀亂揮,朝阿海的左胸、右頸、下巴等部位猛刺,造成阿海左胸穿刺傷、左上肺撕裂傷、血胸、下巴與右頸撕裂傷等傷勢,宿舍其他移工見狀上前勸阻,報警將阿海送醫。
黎男行兇後看到阿海被緊急送醫,他即去吃早餐,隨後被警方到場逮捕。但他辯稱,阿海敲浴室門時有罵他三字經髒話,兩人沒有結怨,他也沒有要殺害阿海男,是一時氣憤失控。
阿海被救回一命後向警方說,當時他不知道黎男在浴室內,他敲了浴室門,黎男就生氣,拿刀子砍他,他並沒有對黎男罵髒話。但黎男則辯稱,他當時是拿水果刀要切水果吃,走向阿海時,見阿海站起來,他以爲阿海要打他,即失控拿刀亂揮,是正當防衛。
黎男的辯詞未被法官接受。法官認爲,黎男僅因些微爭執就持刀刺向阿海的頭、胸重要部位,險些害阿海喪命;黎男刺殺阿海後未協助將阿海送醫,還跑到附近吃早餐,辯稱不是故意砍人,是一時情緒失控等,不足採信,另黎又指阿海的索賠金額他無法負擔,雙方尚未達成和解,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黎男6年徒刑,需在未來刑期執行後驅逐出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