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重分類 關注三要素
壽險業今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IFRS 17),各公司在開帳日進行資產重分類對淨值影響逐步揭露,壽險業者指出,淨值增減主要受三要素影響,包含高預定利率保單佔比、按攤銷後成本(AC)衡量之金融資產債券比例分配,以及臺、外幣公債利率變動對保險負債評價的影響。
一家壽險公司高層分析,若壽險公司將較多債券資產列在AC分類,因不需即時按市價評價,對淨值波動影響較小;反之若列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OCI)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TPL)之金融資產/負債,則須反映市場價格變動,可能直接影響淨值或損益,各公司資產重分類比例不同,將導致淨值表現出現差異。
其次,高預定利率保單佔比也是重要因素。壽險高層指出,過去部分壽險公司銷售較多預定利率達6%左右高利率保單,在IFRS 17制度下,保險負債須依現時利率重新評價,若現行臺幣10年期公債市場利率較低,負債現值將提高,對淨值產生不利影響。市場認爲,深耕壽險業逾60年的南山人壽過去銷售的高預定利率保單佔比較高,因此在利率下降環境下,負債評價壓力相對較大。
另一家壽險公司高層表示,資產重分類核心目的在資產與負債的匹配。過去部分債券投資列在AC項下,無須按市價評價,但接軌IFRS 17後,部分資產需重新分類至FVOCI或FVTPL項目,且資產負債都需同步移轉使其匹配。疫情後全球進入升息循環,過去低利率時期買進的債券若移動到FVOCI改採市價評價,多會呈現淨值減損;若列在FVTPL,則會直接影響損益。
不過,壽險高層也說,若壽險公司持有債券至到期並按票面金額計算,長期而言並不會形成實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