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 自住屋獨立計算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自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後,子女只要年滿18歲,其名下房屋即可獨立計算自住房屋戶數,不再併入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全國三戶的自住房屋限制,符合條件者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課稅,堪稱隱藏版節稅方式。

稅務局說明,房屋要適用自住房屋稅率,須同時符合無出租、無營業使用,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完戶籍登記等條件。此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以三戶爲限,才能適用自住房屋稅率,當子女成年,便可獨立計算戶數。

舉例來說,小林與配偶名下共三間房,女兒另有一間房,女兒未成年時,全家合計四戶,僅三戶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另一戶須按非自住稅率課徵。當女兒年滿18歲後,其名下房屋可獨立計算,若各戶均符合自住要件,四戶房屋皆有機會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