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惡夢!信義區酒吧露天座趴睡 3男遭惡狼猥褻竊盜

一名簡姓男子,今年5月間,竟連續在知名酒吧外的露天座位區,鎖定兩名因酒醉陷入無意識或不能抗拒狀態的男子,大膽進行猥褻行爲,甚至在其中一名被害人背部射精。(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北市信義區驚傳連環猥褻案!一名簡姓男子,今年5月間,竟連續在知名酒吧外的露天座位區,鎖定兩名因酒醉陷入無意識或不能抗拒狀態的男子,大膽進行猥褻行爲,甚至在其中一名被害人背部射精。更可惡的是,他食髓知味,隔月又在同一帶,趁另一名男子爛醉如泥時,竊取其悠遊卡消費。臺北地院審理後,日前依乘機猥褻2罪、竊盜1罪,將這名惡狼判刑。

判決指出,簡男於5月3日凌晨,在酒吧外發現B男醉臥椅子上,竟心生歹念,先是移開旁邊桌子,隨後褪下自身褲子,以生殖器頂撞B男腰部、臀部得逞。短短兩天後,5月5日凌晨,他再度於同地點鎖定趴睡桌前的A男,先以外套遮掩動作,隨即得寸進尺,將手伸入A男衣褲內撫摸其胸部、臀部及生殖器,更親吻臉頰,最後甚至褪褲磨蹭A男背部並射精。A男雖驚醒卻因恐懼而假睡,直到無法忍受才用力推開簡男,簡男這才罷手離去。

不僅如此,簡男於6月8日凌晨,在信義區鬆壽路的人行道座位區,見蔡姓男子酒醉不醒,竟順手牽羊偷走其悠遊卡,並於當日上午將卡內餘額49元全數消費殆盡。

法院審理時,簡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簡男利用他人脆弱處境滿足私慾,造成被害人嚴重心理創傷,且他過去已有竊盜、乘機猥褻等前科,屬累犯,因此予以加重其刑。最終判處他2個乘機猥褻罪各8月徒刑,竊盜罪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1年。未返還的犯罪所得49元宣告沒收。

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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