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分手臺電! 發電價「3年少收10億」
▲翡翠水庫。(圖/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提供)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臺電近3年9度臨時向翡翠水庫加碼發電,引發計費爭議遭監察院糾正。翡翠水庫管理局多次要求加收耗水補償費未果,決定不再配合臨時調度,宣佈明年爭取水力綠電認證,改由北市府找企業買電,盼補回市庫損失。
臺電表示,翡翠水庫要求另付耗水費「顯不合理」,因此未同意另籤契約,但原本的購售電合約仍然有效,僅影響延長髮電時數部分。至於翡管局想自行販售綠電,臺電表示可解除合約,不過翡翠發電廠目前仍編制爲臺電桂山電廠翡翠分廠,若改由北市自營,除需支付代操作費,還得負擔輸電過路費。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翡翠水庫自民國113年起,長期以每度約1.5到1.7元價格支援臺電調度,明顯偏低,導致市庫近年少收約10億元。翡管局因此擬定耗水補償草案,明定每噸水收3元,估算每多發電1小時,可替市庫增加約84萬元,但去年10月送交臺電協商後,始終未獲同意。因此翡管局宣佈明年爭取水力綠電認證,改由北市府找企業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