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分手翡翠不利供電 北市喊可談
翡翠水庫坐落在新店溪上游的北勢溪流域,集水區約303平方公里,翡管局提出「耗水補償費」加收每噸水3元,因而與臺電鬧「分手」,擬自行賣綠電。(本報資料照片)
不滿翡翠水庫加收錢,臺電與北市府鬧翻,翡管局更放話要自售綠電。但學者警告,如果臺電真跟翡翠分手,將有兩大不利後果,首先夏天尖峰供電緊急時將少一個「機動高備援機組」。其次電力排碳係數難降,對出口企業不利。翡管局昨釋出善意,喊話臺電如願退讓,雙方可再討論。
根據臺電統計,翡翠水庫一年發電量約2億度,僅佔去年再生能源總髮電的千分之五,量體不算大,因此臺電這次跟北市府協商,姿態「踩很硬」。
翡翠水庫發電機組屬於翡管局,但委託臺電代操,目前編制在桂山電廠下翡翠分廠。因不滿緊急時放水讓臺電發電,費率過低,翡管局去年提出「耗水補償費」,要求臺電就延長髮電部分,加收每噸水3元。
但臺電計算,翡翠1小時才發6.8萬度電,原來收購價已要2.1元,加計耗水費後每度電成本高達14.6元,難以同意,雙方協商破局。翡管局表態,未來不再支援臺電臨時緊急發電,同時要向國際申請水力永續性評估(HSA)認證,自行尋找企業買家販售綠電。
雖然臺電表示原有購售電合約仍然有效,但也同意,北市府如找到綠電買家,願意解約,也就是「正式分手」。
清大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呼籲臺電審慎,水力是重要備援機組,現在慣常水力多等晚上光電退場後才放水發電,是夜間不可或缺的備轉容量。更別說夏天尖峰供電吃緊時,水力發電因機動性高,對系統救援很重要。
另外,113年度電力排碳係數爲 0.474公斤(每度),葉宗洸指出第二點不利,如不要無碳電力,將會導致電力排碳係數升高,企業出口或計算碳排時就會受害。
臺電對此表示,身爲電力公司,所有的電源都很重要,且無可否認,在備載比較低的時候,啓動快的水力發電很重要,但即使沒有翡翠,臺電仍有很多儲能系統可頂上去。另外因翡翠是綠能,分手對降低電力排碳係數是負數,但影響很小。不過臺電還是說,希望「以和爲貴」,繼續合作,可是如果北市府決定分手,也會尊重。
翡管局昨表示,近日已有大企業表達願與翡翠水庫合作發展綠能,在申請認證完成前,與臺電「還不會分手」。局長林裕益說明,跟臺電的水力發電契約民國113年底到期,雙方若無另外協議新合約,則照舊每5年簽訂1次。
他同時給出善意,強調若臺電願意在耗水補償費退讓,全案雙方仍可再討論,重擬新約,但仍會追溯113年底起的電價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