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乾哥妹輕判 楊父淚批法官:出獄你帶回家養嗎?

▲新北少年割頸案被害人父母,楊爸爸、楊媽媽公開批評兇嫌沒有悔意。(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新北國中校園割頸命案,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分別遭判處12年及11年有期徒刑定讞。死者楊姓國中生雙親今(13日)公佈完整判決內容及心路歷程,並含淚提出18項指控,痛批「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幫兇」。楊父更點名法官劉麗君,若認爲兩名殺人犯有教化可能,等兩人出獄時,「你願意帶回家養嗎?」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3年12月25日,林姓少女跨班找友遭被害楊姓學生要求離開,林女竟找乾哥郭姓少年替她出氣。郭男持預藏彈簧刀猛刺楊姓國中生頸、胸多刀,導致楊生送醫後不治身亡。一審原考量2人有反省之意,分別輕判9年與8年。

不過,二審合議庭認爲一審未審酌最新的「審前調查報告」,考量2人再犯風險及刑法第18條第2項未成年人規定減刑,改判郭男12年、林女11年。案件再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爲,檢方上訴理由不合法,且量刑尚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死者楊姓國中生的父親與母親,今天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楊父一度哽咽,並氣到手發抖,說出這段期間所經歷的打壓與委屈,痛批「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幫兇」,並提出十八項指控,並提到這次判決結果,等於告訴全臺青少年有殺人權,只要敢動刀,法院都會保護他們。

楊父更點名法官劉麗君,若認爲兩名殺人犯有教化可能,等兩人出獄時,「你願意帶回家養嗎?」隨後提到,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服刑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加上審判過程的羈押時間,等於這兩人再過一、兩年就可以出來,而兩人都知道自己家的地址,「萬一他們再犯時誰負責?」

楊父語氣哽咽說,自己最痛恨的是,兒子被殺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殺人犯竟然拍照後在網路上PO文,還說「這是最美的風景」,「這不是冷血嗎?」但法官卻不採信。

楊父因爲氣到發抖,今天一度無法發言。楊媽說,楊爸事發至今身心狀態不佳,每天壓力緊繃,並批評法官,認爲法官所謂的寬容、可教化,是否考慮到家長的立場,「我沒要求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服刑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加上這段期間的審判,等於這兩人再過一、兩年就可以出來。

楊媽進一步表示,這次的判決,等於告知全臺青少年:「只要我想殺人,沒有什麼不可以」。而且根據上述的假釋條件,兩位殺人犯受到感化教育僅有一年多,這樣本質的人,一年多就要感化他們,「這是不可思議」,等到兩人出獄,等於把兩顆未爆彈丟到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