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案輕判!楊爸唯一感謝沈君玲法官 本人迴應了
楊爸爸(中)情緒激動拭淚。(鄧博仁攝)
民國112年12月下旬新北市郭姓國三生,因爲乾妹林姓國中生與同學起爭執,應乾妹要求出頭,持彈簧刀割頸殺害同學楊姓男學生致死,最高法院12日將郭、林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11年定讞。楊父13日發表聲明「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纔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對此,沈君玲法官低調要向記者表示「謝謝、辛苦了」不願多談案情。
楊父說,「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纔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爲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纔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這起令人震驚的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在112年12月25日,林姓女國中生當時到隔壁班找熟識的女同學聊天,被楊生質疑並要求離去。林女離開後愈想愈生氣,就要求同校的國三生郭姓乾哥幫忙出氣,郭就持預藏彈簧刀猛刺楊的頸部、胸口多刀,楊因大量失血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