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埔鄉長涉貪 遭羈押停職

嘉義縣大埔鄉長吳明勲涉貪遭收押禁見,縣府將指派代理鄉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嘉義縣大埔鄉長吳明勲涉收賄泄漏工程底價、公車私用等,嘉義地院昨天下午羈押庭認爲吳明勲及張姓廠商涉貪污治罪條例,涉犯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嘉義縣府依地方制度法予以停職,下週派員代理。

據悉,大埔鄉公所2022年至2024年間發包專案管線、數位平臺及藍色公路興建等3項工程,經費2億多元,吳涉嫌泄漏底價及相關資訊予張姓業者,疑似向廠商收受工程款回扣,前天發動搜索20處地點並傳喚9人到案偵訊。另也涉嫌公車私用,接送親友或不實覈銷油料費。

檢方訊後認爲吳及張姓業者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無羈押必要,以5萬至10萬元具保。法院羈押庭認爲吳及張姓廠商涉貪污治罪條例,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無其他替代羈押手段,裁定羈押禁見。

縣府民政處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鄉長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由縣政府停止職務,且依規定,鄉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沒有派代期限,將提報人選由縣長覈准,預計下週一會進行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