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K開車挨罰12萬決心爲妻兒戒毒 浪子交出愛車擔保分期繳

▲新北丁姓男子(左)積欠毒駕罰鍰被強制執行,主動交出名下轎車供查封表示還款誠意,獲准分期付款。(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1名丁姓男子被查獲吸毒拉K後開車上路,挨罰12萬元僅繳6600元就沒下文,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丁男到案表示已戒毒爲妻子和2名幼兒重新振作,新工作還不穩定,希望分期月付3000元,並交出名下僅有的1輛轎車擔保,新北分署同意他的分期方案,也查封他的車子確保按期繳納。

現年30多歲的丁男於去年(2025年)12月間,清晨開小貨車在新北市板橋區館前西路被警員攔檢,發現他有吸毒反應,且持小客車駕照開小貨車,構成駕駛非其駕駛執照種類車輛的違規,行政罰則部分,經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2萬元、吊扣駕照並參加道安講習。

丁男申辦分期繳納罰鍰,僅繳1期6600元就賴帳,餘款11萬3400元今年(2026年)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催討,丁男被新北分署發函通知限期繳納,趕緊到案說明本件發生時,他在市場工作,被查獲「拉K」開車後,決心爲妻兒戒毒、至今沒再碰,衛生局跟社會局也持續追蹤他戒治狀況。

丁男表示近期找到人力派遣工作、仍在試用期,薪水不高,妻子也正要進入職場,共同扶養2名幼兒,目前無力一次繳清欠款,希望分期月付3000元,願意被查封名下僅有的1輛轎車,以示還款誠意。

新北分署審酌丁男經濟狀況,同意他分期付款,並查封丁男轎車確保他按期繳納。新北分署呼籲民衆切勿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若受裁罰,應自動繳納或辦理分期付款,以免被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