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軍團中尉軍官、退伍上士洩軍官講義給對岸 國安法、貪汙圖利起訴
陸軍六軍團退伍的上士班長陳泰尹急需賺錢,找上軍中同僚現任中尉軍官李俊達,以還錢爲由見面,並涉嫌翻拍軍官訓練的上課講義,共同傳給中共情工人員「王哥」,陳獲取2500顆泰達幣,並透過朋友轉換成新臺幣7萬9440元。臺北地檢署偵結,依國家安全法及貪污圖利罪嫌起訴陳、李2人。
檢方指出,本案由檢察官楊舒雯指揮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會同偵辦。陳泰尹2013年9月從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上士班長退伍,當時和時任中士班長的李俊達爲軍中同僚,李現爲砲兵第二一指揮部服役中尉軍官。
起訴指出,2023年11月間,陳因自身財務狀況不佳、急尋賺錢管道,透過朋友認識中共情工人員「王哥」,「王哥」以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可獲報酬引誘,陳因熟識李知悉李還在軍中任職,2024年3月16日和李見面,告知翻拍軍中資料換錢等消息,並引介2人認識,「王哥」還在通話中允諾用「雙倍月薪」作爲報酬,配合翻拍、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再另計「獎金」,當時李未接受提議。
檢方追查,李從2024年1月起接受專業軍官訓練,持有國軍未對外公開的公務上應秘密的「上課講義」,陳爲了拿到上課講義換報酬,以還錢爲由,同年3月7日晚上8時許,和李在臺北市北投一處停車場碰面,陳涉嫌在自己車上翻拍李提供的上課講義,並用通訊軟體微信打電話給「王哥」,確認上傳資料途徑,並提醒「王哥」給付報酬,結束通話後,隨即和李共同將翻拍上課講義的照片傳給「王哥」。
檢方查出,陳透過不知情的朋友提供虛擬貨幣錢包,2024年4月13日收受「王哥」支付的泰達幣2500顆,朋友依市價換成等值的新臺幣,同年月17日、18日,分別匯款4萬9500元、2萬9940元至陳的帳戶,共7萬9440元。
檢方認定,陳、李均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爲大陸地區泄漏、交付、刺探、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電磁紀錄,及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非主管事務利用職權機會圖利等罪嫌,均提起公訴。全案陳已繳回全數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陸軍六軍團砲兵第21指揮中尉軍官李俊達,涉嫌提供接受專業軍官訓練的上課講義給上士班長退伍的陳泰尹,讓陳翻拍照片提供給中共情工人員「王哥」賺取泰達幣,價值約新臺幣7萬餘元。圖/擷取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