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毒駕擬罰12萬 最快年底實施

毒駕事件頻傳,交通部擬修法重罰。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汽車毒駕罰款將從現行三萬元,提高至十二萬元,機車毒駕則從一萬五千元,提高至九萬元;同車乘客知情下仍搭乘者,將處連坐罰,最高開罰一萬五千元,目標今年底上路。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一月至四月,已查獲四七二五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狂飆近三倍,平均每日發生近四十件毒駕案。

爲此,交通部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之後,吸毒者不管被抓時是否駕車,其駕照均會被吊扣或吊銷,且三年內不得再考取。法務部研議提刑法修正草案,將毒駕致死之刑責提高至五年至十二年。

不過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批評,現行一般毒駕最重可以判到三年,但根據法務部的統計資料,近二年經法院審理的毒駕案件平均刑度僅三點四個月,絕大多數均得易科罰金,根本不用關。司法實務判決對於毒駕刑度極低,有大幅提高必要,不能再輕縱毒駕。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質疑,看似刑責加重,實則難以迴應社會期待,主張毒駕致人於死,刑度最高應可判處死刑。

陳世凱則說,將修法加重毒駕的罰則,且採累進處罰機制,累犯罰鍰可持續加重,沒有上限。也就是說,汽車駕駛初犯即開罰十二萬元、機車駕駛九萬元。此外,也納入「共同乘車責任」概念,如果乘客明知駕駛人已經吸毒,仍然搭乘其所駕駛的車輛,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鍰。交通部將於一個月內將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轉呈立院審議。最快今年年底就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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