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索回裸照 5男强逼驾训班教练自慰诈财
李姓女子遭驾训班吴姓教练偷拍裸照,委托林姓男子等5人要回,林男先诈骗李女30万元后,再假藉学开车名义,诱骗吴男至汐止山区逼其脱衣,当众自慰与伏地挺身,并以手机录影恐吓取财,台北地方法院依诈欺等罪判3至9个月徒刑,审酌双方和解,予以缓刑。
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指出,驾训班吴姓教练与李姓女学员发生婚外情,不满李女有意断绝来往,暗中偷拍两人性爱影像与裸照,要求李女复合,李女害怕裸照与性爱光碟外流,委托朋友林姓男子等人帮忙要回。林男等人未向吴男索回裸照与影像光碟,先向李女佯称对方开价30万元,李女不疑有他,交付款项给林男。
林男拿到之后,再到吴男任职的驾训班佯称要学开车,诱骗吴男到新北市汐止山区痛殴,喝令吴男交出裸照与影像光碟,并逼迫吴男脱衣服,当众自慰与伏地挺身,全程以手机录影,要求吴签本票并拿钱赎回。
法院审理时,林男等5人均坦承犯行,各赔偿被害人8万元和解,法官依诈欺、妨害自由、恐吓取财等罪,分别判处林男等5人,3到9个月不等的刑期,同时宣告缓刑,以启自新。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