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須教師自費 教團籲檢討
全臺中小學營養午餐自一一五學年度起全面免費,但多數縣市補助對象僅限學生餐費,未涵蓋教職員。有教師認爲,導師在午餐時段需負責班級秩序維持、學生照看,還得爲自己的「工作餐」自行掏腰包,感到不被尊重。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呼籲,各縣市應持續檢視相關政策設計。
一名國小教師表示,導師午餐時間需維持班級秩序、照看學生,常無法正常用餐,卻得「自行繳納午餐費」,認爲制度設計未充分尊重第一線教師處境。
另有教師說,目前導師費每月約四千元,若以每月上課二十天、每餐五十元估算,實際扣除午餐費後,等於僅剩約三千元。在人力招募愈發困難情況下,若能透過增加營養午餐補助等小型福利措施,對提升教師職業吸引力與留任誘因,或許能帶來一定幫助。
而目前已有部分地方政府將教職員納入午餐相關補助或福利措施,例如臺北市提供午餐指導導師及午餐相關人員免費營養午餐,屏東縣納入導師及午餐秘書,苗栗縣則擴及校長、導師及特教助理人員等。
林蕙蓉表示,午餐時段本就屬校園管理與安全風險較高時段,導師需同時維持秩序並協助學生用餐,實務負擔較重,多數導師未必特別在意是否增加補助金額,但若能將導師納入相關補助制度,提供相應支持,有助提升教師工作支持與整體福利,呼籲各縣市檢視相關政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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