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誤殺獲判無罪 死者姑姑恐嚇審判長下場曝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張姓警員追捕拒檢逃逸車輛開槍,造成鍾姓男子死亡,張獲判無罪確定,鐘的姑姑不滿無罪判決,打電話給書記官揚言要找林姓審判長,恐嚇「我有診斷證明,殺人不會判死刑」,臺北地院審理,依妨害公務罪判她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2年3月10日晚間,張姓員警朝拒檢車輛後方擋風玻璃連開3槍,誤擊後座乘客鍾姓男子的頭部,鍾男送醫不治。新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張,不過,歷審認爲,張符合警械使用條例,判決張無罪確定。

代死者提告的姑姑鍾姓婦人,不滿高院判決駁回,2024年11月打電話向承審案件的高院蔡姓書記官,揚言要找林姓審判長。

鍾婦電話中恐嚇稱「我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了,我最想殺掉的就是林姓審判長,這個案子我還不是最想殺那個開槍的警察,我有去看醫生,我有診斷證明,現在這樣殺人是不是就不會被判死刑?」,事後,高院告發鍾姓婦人妨害公務罪。

中和分局張姓警員追捕拒檢逃逸車輛開槍,造成鍾姓男子死亡,張獲判無罪確定,鐘的姑姑不滿無罪判決,竟恐嚇要對審判長不利。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