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 檢視五個要件

同事訂雞排沒揪算是職場霸凌嗎?勞動部職安署昨(19)日表示,必須要符合五要件,例如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爲執行職務過程、行爲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範圍等,在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爲職場霸凌。常見申訴案例還包括主管不給假、工作羣組講壞話等。

職安法新制將於7月1日上路,勞動部表示,近期網路上流傳許多說法,容易造成誤解,例如,只要同事們一起訂雞排沒揪就是職場霸凌?勞動部強調,職場難免會有意見不合、口角衝突,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不是隻憑個人主觀感受。

勞動部指出,職場霸凌須同時符合五大要件,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

首先,必須是發生在勞動場所且爲執行職務的過程所發生,涵蓋工作場所、出差或外勤場所,且是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生,若與執行職務無關,例如非因工作衍生言行衝突,難以認定爲職場霸凌。

其次,霸凌者、被霸凌者爲同一事業單位的內部員工,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有不當言行,可能構成職場霸凌要件,若非屬同一事業單位,將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規定。

第三,行爲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範圍。如果是正當合理的業務指導或行政管理,難以認定職場霸凌,例如要求員工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反之,設定過高目標或短期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就可能構成霸凌。

第四,不當言行具有重複、持續發生的特性,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但若是輕微且偶發的職場摩擦,難以認定職場霸凌。

第五,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

勞動部提醒,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五大要件同時符合、缺一不可。常見勞工申訴職場霸凌案例,例如主管不給假、工作羣組講壞話。

勞動部建議,僱主或主管不依法給勞工請假或疑似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

若在工作羣組反覆對特定人言語攻擊,勞動部指出,內容如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等,也涉及民、刑法相關規定,勞工也可自行蒐證循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