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内湖购地案涉掏空8.9亿 张明田加码2.5亿交保
中信银内湖购地弊案,被告中信金前财务长张明田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院去年12月二度裁定1亿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北检不服提抗告,经高等法院再撤销交保裁定,发回重裁。台北地院去年12月15日驳回声请,改羁押禁见。事后,张明田又声请具保停押,北院今裁定以2亿5千万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台北地院去年12月15日开庭审理,张明田坚称,当时具保人为中信金行政长高人杰,绝对要对他为人有一定了解,他才会找熟识的人,但钱并非由高出的,与中信无关,中信金是上市公司,检方能动用侦查手段去调查并请中信金说明,若中信金支付保金,可以撤销交保收押。对于检方质疑保金仅50分钟即筹足,张回应,当时已先筹了1天1夜,因为他被羁押,无法卖房产,保金才由阮姓友人金来支付。
检方认为,证人威刚科技公司董事长陈立白在本案担任重要角色,且担心张明田可能会影响陈立白与戴德梁行协理赖一毅之证词,张明田自去年6月起4次说法前后不一,而陈立白还未经过诘问,为防止串证,张明田应还有羁押必要。
台北地检署去年1月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名,将张明田、张明人等5人起诉,张明田、陈永晋并遭到收押,上个月张明田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院认为,收押10个月来,全案相关重要证人、共同被告等皆已诘问完毕,应无勾串之虞,裁定1亿元交保候传,检方抗告,高院12月5日发回北院重裁,二度获1亿元交保并限制住居与出境出海,检方署不服裁定,11日再向高院提出抗告。
高院认为,戴德梁行办理本件购地顾问案之承办人为证人赖一毅,所有程序上办理简报、整理资料、收取资料等程序,皆由赖处理,也最清楚本件中信金资讯机房与行政大楼之购地,从寻找标的、推荐标的、议价过程等程序,于本案事实查明居于重要关键,但原审却认为被告与赖一毅间绝无可能发生串供之疑虑,「尚嫌率断」,因此发回北院重裁。